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要求,在全校范围的开展学习宣传《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》活动,在2019年11月12日晚自习期间汽服192班在1203开展此次活动。
此次活动由班委会共同组织举行,内容主要有五条。一、为了加强文明建设,提高文明素质,推动社会进步,促进社会和谐。二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机关。三、文明建设单位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提升思想觉悟,道德水准,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四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,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,坚持改革创新,重在建设,注重实效的原则。团支书在班会中作了讲话,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思想政治取得实效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。班长也作了具体讲话,领导班子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要组织有力,体制和工作体制健全,积极参与建设活动。
此次活动结束时,由生活委员安排值日生打扫班级卫生,其他人陆续离开班级,此次活动对同学有深刻感触,同学们将会履行社会责任,参加公益活动,支持公益事业,积极参加所在城市的文明城市建设活动,积极参与敬老助残、扶贫解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