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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活动
《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》主题团活学习活动
日期:2019-11-13  作者:孙佳茹 

   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要求,在全校范围的开展学习宣传《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》活动,交通工程系汽服16级、汽服19级和汽运17级分别于2019年11月12日晚自习以及11月13日早自习期间在班级开展学习活动。

    此次活动以主题团活形式开展,各班团支书主持,辅导员及班委会协助,通过领读条例分享交流的形式进行学习。通过学习加强学生文明建设教育,提高学生文明素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文明建设单位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提升思想觉悟,道德水准,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。   

    最后本次学习在全体师生的配合下圆满结束,通过学习同学有感触,纷纷表示将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参加公益活动,坚持从自身做起支持文明城市建设活动。指引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,加强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加强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教育,将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到学生的学习当中去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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